律师观点分析
A、B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豫10民终259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A,男,1971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长葛市,
委托代理人:A,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A,男,1992年7月6日生,汉族,住长葛市,
委托代理人:A,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A因与被上诉人B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长葛市人民法院(2017)豫1082民初11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A及其委托代理人B、被上诉人C程委托代理人D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长葛市人民法院(2017)豫1082民初1126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长葛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退还上诉人A,
审 判 长 A
代理审判员 B
代理审判员 陈 晖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李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