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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了债,我需要还吗?

发布者:张飞律师|时间:2019年02月14日|分类:债权债务 |482人看过


夫妻是要一起生活一辈子的,所以人们结婚时都十分谨慎。在结婚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所欠的债务也可能是共同债务,那么老公外面欠了很多债怎么办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不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不偿还。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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