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以及相关证件办理的实名制问题,本人认为必须引起国家、社会和个人的高度重视。因为要想构建良好的法制环境,首要做的就是让国民生活的放心,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以及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价值。而面对如今的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现状,我们不禁会产生质疑,法律的威严到底去了哪里?那些利用公民个人信息从事违法勾当的犯罪分子为何如此嚣张?
我国目前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中设置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对个人信息加以保护,而另一方面是通过信息控制人的单方允诺或特定行业的自律规范对个人信息加以自律性质的保护。从目前的保护现状看,我国有关个人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数量相当有限,并且法律的普及度并不高。这无疑导致了社会团体及个人对自身身份信息的保护意识程度不够。另外相关法律的缺失以及惩治措施的不完善,又无形地帮助了违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无视法律的威严。
本人认为,之所以会形成恶性的身份证交易链条,其源头还是在于我国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力度不够,行业自律机制不完善。虽然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已经明确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列为犯罪并加以严惩,但实施效果依然不够明显,个人信息买卖所带来的高额利润以及恶性身份交易的循环往复促使犯罪分子无视法律的权威,任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要想真正维护个人信息安全,我国必须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建设。出台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立法,加大对于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行为的惩罚力度。另外,要加强行业的自律意识和制度规范,尤其是银行业,电信商,让所谓的实名制成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武器,而不是沦为犯罪分子实施法律行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