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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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出境的方式具体有什么

发布者:张建兵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1日|分类:刑事辩护 |422人看过


一、驱逐出境的方式具体有什么

1、驱逐出境的方式有:

(1)独立适用方式,对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2)附加适用方式,对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哪些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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