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条件是什么?
公民有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因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工伤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导致合法权益侵害的;
8、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9、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0、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1、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对经济困难且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失业人员、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免于事项范围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