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冬,某奢侈品营业员找到本人,该营业员称,公司存在排挤该营业员,不公正的问题。听取该营业员的案情陈述后,本人认为,公司是想迫使该营业员辞职达到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后该营业员根据本人的法律意见,应对公司各种无理刁难。
2009年年末,奢侈品香港业务主管来到沈阳,我代理当事人与对方面谈,地点选在沈阳某大厦,根据两轮磋商,该公司同意即时支付当事人三万元经济补偿金,律师审查该公司起草的协议,认为没有不利条件后,当事人与该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并于当日获得三万元经济补偿金。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有,法律咨询,非诉代书,合同审查,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调解谈判,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本例案例之所以成功,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律师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律师与当事人的配合也是密切相关的。希望有法律意识,有维权意识的人越来越多,可以在充分咨询分析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我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