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卫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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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买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者:黄卫阳律师|时间:2016年10月09日|分类:房产纠纷 |671人看过

   现代社会,大多数人买房都是通过中介来买房的,但是许多人布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以下笔者为您总结了通过中介买房需要注意的相关知识,希望有所帮助。

一、购买者本人仍需要尽到相应义务。

对中介和对方所还未见具体证据不能轻信,对产权证、身份证的真实性及房产是否设定抵押等问题,必要时要亲自到相关部门核实。总之,购房者也要自己多尽到审核的义务。

二、任何承诺及保证必须书面落实。

在交易前或交易过程中,任何重要说明和承诺,都应该确保能落实在书面文件中,记住:任何承诺不落实在书面上,就等于没有。

三、要防备“意向金”陷阱。

中介可能会提出支付数额不一的“意向金”、“看房费”等要求,往往辅以“房源紧张”、“多人有意购买”等让购房人心急的理由,造成一种紧张的氛围,让购房者不加思考、不仔细审核就交钱、签订书面文件。要注意:不管气氛多么紧张,只要是涉及交钱、涉及签署书面文件,就一定要慎之又慎。

四、在交易时应三方亲自确认。

买方应该坚持在签订合同等交易的重要环节由买卖双方及中介三方共同确认相关交易条件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亲自交流确认交易,还能避免中介为促成交易而故意隐瞒一些房屋的实际情况。

五、对签字的书面文件都要注意审核。

在于中介打交道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中介要求购房者在很多文件上签字,《委托合同》、《居间合同》、《授权委托书》、《看房单》、《意向书》、《佣金确认单》,只要涉及签字的书面文件,哪怕是一个登记资料,都要先仔细看清楚再决定是否签字。

   六、签署合同等文件不能留空白。

在签署合同等文件的时候如果有空白之处,应用笔划掉相应空白。尤其是在签字后全部合同要脱离自己掌控时就更得重视了,如果你签过字的合同上空白没处理,事后发现被人家增加了内容,那后果我就不多说了。

七、明确中介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条件。

建议在找中介提供购房或中介服务时,就中介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一一列清,每项服务内容的价格和收取条件、时间、退还条件都做明确约定。发生问题方便处理。

八、向中介交付费用要索要票据。

无论是中介费、意向金、还是代为转交房主的房款,都要同时索要相应的票据,不管是正式发票还是收据,上面都应该有中介的公章。

切忌不能把相应的款项交给中介后不索取票据或只得到由某个工作人员签字的收据。有的中介管理不规范,可能出现工作人员私下卷款跑了的事情。这时如果购房者手里没有有公章的凭据就麻烦了。所以一定要记住交费就要索要有公章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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