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或是准备离婚时,很多当事人都会试图在离婚前转移财产,以便达到离婚时多分财产的目的,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对方转移婚内财产应该怎么办?
针对婚内隐瞒、转移资产的一方,我国法律目前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因此,如果一方不便立刻提起离婚诉讼,则可以选择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在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防止对方的进一步侵害行为,婚内分割共同财产为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提供了另一种途径。
发现部分财产已经被对方成功转移后,配偶要及时提起离婚诉讼,对其他财产进行保全,防止对方继续转移,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造难题。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前配偶隐藏、转移了财产,则一般可以通过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律师提示,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多种多样,转移、隐藏夫妻共同存款的行为在实务中往往较难得到认定,法院原则上仅对离婚时剩余的存款进行分割,但经查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大额不合理支出,也可能纳入财产分割范围。分割的前提是需要证实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比如能提供对方银行转账记录,如提供不了转账记录的,可以在起诉时申请法院调取。申请调取的前提是,需要提供银行账号或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