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父母,相信大家多数都体会到过父母对子女的无私奉献的爱。无论在父母生前还是身后,他们总是尽自己所能给孩子最好的一切,比如说有的父母会留给孩子很多财产,有的父母甚至在其生前就已经安排好了自己死后对财产的管理,以保障孩子将来有一个安稳生活。因此,人们也总是说这个世界上对自己最好的永远是自己的父母,其他人都有可能会背叛你,但父母永远不会,当然,这样的说法可能有点绝对,但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是这样,只有极少数是例外。
在父母留给子女的财产中,其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要数房产了。有很多父母在其生前没有做好安排,以至于在他们去世后,子女间因继承遗产而引发的纠纷数不胜数。那么,如果是独生子女呢,还会有纠纷吗?大家会说,只有一个孩子,能有什么纠纷?其实不然,只有一个孩子,也是有可能会引发纠纷的,具体是什么纠纷呢?
陈女士今年三十多岁,与丈夫结婚将近三年了,二人育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本来,一家三口生活幸福,没想到,在不久之后,陈女士发现丈夫出轨,而且不是一两次了。陈女士不能原谅丈夫的出轨行为,坚决要求与丈夫离婚。刚开始,丈夫不同意,后来又改变了主意。二人便开始协商离婚事宜,对于其他事项,二人基本上都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对其中一套登记在陈女士丈夫名下的房屋,二人持不同意见,陈女士要求分割房屋,丈夫则不同意,其主张该房屋是其父母去世后留给自己的,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应该分割。二人最终谈判破裂。陈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依法支付抚养费。在庭审过程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也主要是陈女士丈夫继承的那套房屋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终,法院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了判决,判决该套房屋归陈女士丈夫所有,但其应向陈女士支付一半的房屋折价款。陈女士的丈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之后,判决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陈女士丈夫的父母在去世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因此,其继承所得的房屋属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陈女士有权要求依法进行分割该房屋。
因此,父母如果想要把自己的财产单独留给自己的子女,可以选择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财产只归属于子女一方,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发生和上述案件中类似的纠纷。当然了,如果自己不会写或者担心自己写了,没有法律效力,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书写,以保证遗嘱能够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