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荆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领了结婚证,离婚时需要返还彩礼吗

发布者:张荆律师|时间:2019年02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83人看过

在我国的民间习俗中,男女双方结婚时,一般男方都要给女方送彩礼,如果双方离婚就会涉及到彩礼的返还问题。那么彩礼该不该返还?返还多少呢?有的人以为结了婚就不用返还彩礼了,实则不然。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所解释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需要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就是说,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财物,数目一般比较大,这样就会导致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适用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一般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是否需要返还彩礼,一般情况下,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比如半年或者一年,法院一般会判决返还一定比例的彩礼,如果结婚时间比较长,一般是不需要返还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