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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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未还清如何分割

发布者:张荆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576人看过

夫妻双方离婚时,一般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而财产中最主要的就是房产了,现在大多数人都贷款买房,那么在离婚时就会涉及到在房屋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屋如何分割的问题。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但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当事人如果有争议,可以另行起诉。

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该房产应属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另一方有权就该部分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婚后双方按揭贷款购房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割,一方留下房屋的,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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