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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的前半生》里的子君离婚案

发布者:张荆律师|时间:2017年08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850人看过

             

     说说《我的前半生》里的子君离婚案


最近电视连续剧《我的前半生》正在热播。剧中马伊俐扮演的罗子君被男主劈腿。有人调侃,戏里戏外马司令都被小三伤害。客观地说,马伊俐的演技的确是可圈可点。有实力才能保护得了自己。想起她曾在微博中发过的一句话,我可以惯着你,也可以换了你。独立女性的彪悍的风格可见一斑。但对于做惯了少奶奶的罗子群来说,在离婚时分割财产和争取孩子抚养权,是如何做到胜算的,她也能象马伊俐一样彪悍吗?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剧中罗子群与陈俊生离婚的那一段。

    陈俊生因与女下属凌玲发生了婚外情,在向罗子群坦白时说到,我爱她,无可救药地爱她!在婚姻进入到七年之痒阶段,双方都习惯性地沿袭了一如继往的婚姻模式。陈俊生承担着家庭不小的开支,面对罗子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温室花朵,他只能选择无条件保护这个家,保护子君,满足子君的奢侈生活。但事实上,陈俊生在公司里不上不下的职位所承受的工作压力也需要有人关心。所以,在疲惫的加班之余,女下属凌玲递来的一杯咖啡尤如一双温柔的手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恰到好处地抚慰了陈俊生的心。尽管凌玲是那么的不起眼,她没有耀眼的学历,没有美貌的外表,甚至在年龄上也不占优势。但正如剧中的贺涵所言,不要认为只有花瓶才会是小三,花瓶是死的,没有攻击性,最可怕的是充满活力的那一种。而凌玲此时身上所携带的正是陈俊生所渴望的被理解、被关怀、被照顾的活力。罗子君对俊生的这一面一无所知。所以,她不可能走入俊生的内心去关心、照顾自己的老公。但如果就是这样默默地被这个无害小三抢起老公,再被老公抢走孩子,那这个剧恐怕就追不下去了,因为太气人了。所以,这时候婚姻律师出场了。

  首先,罗子君一定要有一份工作。她要争取平儿的抚养权,总得有能力养得起平儿吧?总不能在离婚后,还完全依靠陈俊生给的抚养权来支付孩子的支出吧?因为法律规定,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更为有利,就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哪一方。这其中包括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经济条件。但有人会问了,陈俊生比罗子群收入高多了,即使罗子君找到工作那又怎么样?而事实上,依据张律师的司法实践经验来理解,对孩子的成长来说,孩子所需要的花费不一定跟父母的收入完全成正比。做为罗子君来说,只需要证明有能力抚养即可。所以,高收入一方并不一定占有绝对的优势。

紧接着剧中的李律师安排子君的家里人开了个家庭会议。他的目的是什么呢?他要证明,在罗子君离婚后,双方的婚生子平儿是有人帮助罗子君照顾的。因为罗子君离婚后必然要去工作,那工作时间里孩子需要接送没有人帮忙怎么行?所以,李律师在贺涵的豪宅里给罗子君家人隆重地开了次家庭会议。从后来的庭审效果看,这次安排是完全有必要的。

在庭审当天,贺涵让手下人整理出了陈俊生去年全年的出差天数,居然达到200多天。这个证据有力地说明,在此前的时间里,平儿完全是由子君照顾的。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角度来说,谁陪伴孩子的时间多,谁就对抚养教育孩子更熟悉。因此,对于子君争取平儿的抚养权加了一个强势分。

剧中李律师在向子君分析案情时提到,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就意味着争取到了房产。这之间是有什么关联性吗?从法律层面讲,没有什么关系。但如果是从孩子的成长教育角度来说,就有关系了。孩子一直生活在那个熟悉的环境里,如果离婚后,依然还生活在这个环境中,当然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了。所以,子君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入手,就决定了这个离婚案的最终成败。离婚案的最终结果是,房子和孩子都归子君。当然,对于房子的一半的折价款,子君还是要向陈俊生支付的。所以,才会有后面的剧情,子君为了减轻压力,搬离大房子,带着儿子住进小房子,同时拿到了陈俊生给她的折价款。有人可能会问,陈俊生不是出轨了吗?他不是应当净身出户吗?NO!婚姻法规定,情感的过错并不影响财产的分割,这是两回事。

综上所述,概括为两点,争孩子抚养权有利于争房屋产权;有过错不会导致净身出户。离婚秘藉,您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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