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赠房分手能要回吗
张荆
马美女是个不折不扣的时尚女孩儿,她和魏小东认识三年了,从未想过自己会和魏小东有什么交集。此前,双方是在做红酒推销业务的工作中互相知道对方,但从未来电。上个月,马美女刚刚过了三十岁的生日。虽然马美女自我感觉良好,但一过了三十心里还是有些担心自己被剩下。
魏小东是从陕西农村出来的。他勤学肯干,不怕吃苦。尽管初中还没有毕业,但经过几年的打拼,也算是在红酒行业中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虽然认识马美女三年了,但魏小东从来没敢想马美女会答应做自己的女朋友。但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年过三十的马美女对恋爱和婚姻不再象之前充满幻想,她觉得自己得务实一点。虽然魏小东长得不起眼,学历也低,老家还是农村的,但他工作努力,收入可观。最重要的是,魏小东看马美女的眼神三年来从没变过,是那种充满仰慕,但又有几分自卑,随时愿意为自己赴汤蹈火,却又害怕被拒绝的矛盾心理。所以,从马美女答应和魏小东好的那一瞬间,魏小东就坚定地告诉马美女,自己会让马美女过上幸福的生活。之后的一个月,魏小东看了很多房,最终锁定一套目前自己能负担得起的一套房子,没有任何犹豫,魏小东很爷们地在房产证上写上了两个人的名字。马美女也踏踏实实地辞掉了工作,一心一意地帮魏小东打理他的生意。在魏小东的单身住房里,马美女收拾的清清爽爽,干干净净。桌上摆放了令人心醉的百合花,一日三餐,马美女安排的妥妥贴贴。如果能一直就这么幸福地过下去,也许两个人不会对簿公堂。
也许是各自对未来生活没有太多的心理准备,失望总是来得那么猝不及防。渐渐地马美女发现魏小东动不动就爆粗口,从来不按规矩排队,对清洁工、保安人员态度极不尊重;魏小东也很不满马美女辞掉工作,心安理得地花着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喜欢奢侈消费,一边对生活品质要求颇高,另一方面却没有任何赚钱能力。双方在争吵中大声地指责对方的缺点,攻击对方最不想让别人触及的软弱。一次次频繁地提到分手。终于在两个人同居五个月零二十七天时,马美女失望且愤怒地搬出了两个人刚买的房子。魏小东悲伤地想,哪怕是自己付出了全部,也最终没能抱得美人归。他不甘心自己当北漂十一年来赚的辛苦钱,被对方分走一半。他一纸诉状将马美女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登记在其名下的一半房产,并且一分钱也不同意给马美女补偿。
问题一:登记在马美女名下的一半房产,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什么?马美女未出资,由魏小东完全独立出资,将马美女一并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
问题二:双方分手,房子还能要回来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房屋产权登记证是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马美女已经过房屋产权登记,就视为魏小东的财产权利已经转移,赠与行为完成,因此,魏小东并不能当然地主张把房屋赠与的一半权利要回。但在实践中会考虑魏小东全部出资的情形,会酌情考虑返还大部分。
问题三:马美女是否有权利要求相应补偿?恋爱婚姻都是成年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所做出的决定,在一起或分开,都不会涉及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及义务。因此,双方分手,马美女无权要求魏小东进行补偿。但对于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马美女有权利主张属于自己的份额所对应的价值。但能否主张到一半的价值,需要综合全案的情况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