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家木业公司的老总,正月里与朋友聚会喝了酒,在斑马线前撞死了走亲戚的六旬老人。20日上午,萧山法院公开审理了我区首起因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案。
被告人姓何,家住益农,是当地一家木业有限公司的老板。今年1月24日下午,何某在朋友家中喝酒后,驾车行驶至信益线公路与益农镇新发村村道口时,撞飞了65岁的韩大妈,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她过斑马线还是比较规范的,骑自行车经过斑马线时是下车推行的。”在庭审现场,何某说当时有辆车开过挡住了自己的视线,结果反应不及,将走亲戚的韩大妈撞飞了。
庭审现场播放的视频显示:有一辆车子左转弯走掉了,之后半分多钟内附近没有车,路面视线还不错。因此,对于有车遮挡视线这一说法,法官在审理时并不认同。
事故发生后,何某留在现场等候交警调查。经检查,何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0.4mg/100ml。交警部门认定,何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经路口未让人先行,应当负全部过错责任。
对于自己的行为,何某追悔莫及,当庭表达了自己的忏悔。开庭前,民事赔偿部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60余万元赔偿款已足额赔偿到位,受害者家属也出具了谅解书,要求法院轻判。
法官当庭宣判,何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可能不少人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有疑问:醉酒驾车,在斑马线前撞死了人,为何只判了15个月?
对此,承办法官苏杰解释说:“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的量刑还是比较轻的,因为这毕竟是过失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量刑在3年以内,单纯的酒驾量刑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之间。何某有自首、当庭认罪、民事足额赔偿等从轻处罚的情节,综合考量后作出了15个月的量刑,不算轻判。”
当天,萧山法院通报了“醉驾入刑”后刑事立案一年来的整体情况。去年7月19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我区第一起因为醉酒驾车而被判刑的案件。在这之后一年时间里,法院共审理了211起醉酒驾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