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飞乐音响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结合此前上海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飞乐音响将因虚增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违法违规披露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正式开始准备索赔。
飞乐音响因虚增营收及利润被上海证监局事先处罚 2019年10月23日,上海证监局作出的沪证监处罚字〔2019〕8 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飞乐音响在参与“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的过程中,提前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7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约1.8亿、虚增利润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约7.3亿、虚增利润约1.51亿元;导致公司发布的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据此,飞乐音响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将被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包括时任总经理庄申安在内的四名主要责任人员也将被给予警告,并将分别被处以10-30万元罚款。 超华科技(002288)投资者索赔条件 2017年7月及10月,飞乐音响连续两个季度发布业绩预增公告,告知投资者公司业绩将大幅增长。市场反应强烈,投资者信心大增,公司股价从8.66元开始持续上涨,最高甚至达到了12.15元。然而,美梦迅速被打破。可能公司自知躲不过年报审计,2018年4月28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经自查发现2017年半年报及三季报存在会计差错。轻飘飘一份更正公告,业绩凭空蒸发几个亿。然而,这样动辄上亿的会计差错还不止发生一次,2019年4月20日,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对2014年度至2017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拥有巨额资产的上市公司频频出现大额“会计差错”,理由实在过于离谱。究竟是“会计差错”还是“业绩造假”,此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给了市场答案。因此,飞乐音响势必将为其刻意欺骗投资者的行为买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董劼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初步确定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条件如下: 在2017年7月13日至2019年10月24日间买入飞乐音响(600651)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飞乐音响(600651)股票。 董劼律师团队正在征集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发起索赔。 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投资者仅需在线完成委托。我们承诺,在投资者获赔前,律师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与董劼律师联系,以获取更加详细的维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