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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

发布者:解瑞松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860人看过

如何认定是否为侵占,对于公民在诉讼中由重要影响,到底是构成犯罪,还是仅仅为民事纠纷,需要认真区别。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

这里要知道,侵占罪实际上是一种变持有为非法所有的犯罪。需要注意的是,应当把侵占借用他人的、自己无处分权之物,与通过借贷关系取得的有处分权的种类物,事后不履行偿还义务,严格区分开,同时也要把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与侵占区分,这里论述的是刑法问题,就不在赘述。

要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等的不同。第一个不同就是,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也就是不告不理,受害者要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护权益。盗窃是在无占有、无处分的情况下将财物占为己有。诈骗是一开始就是非法占有的为目的,而侵占是在占有后才产生了非法占用的目的,以其他虚构理由拒不归还的行为。

下面就有个例子,张某和王某同坐客车回家,王某戴着钻戒,后不小心落在座位上,下车时没发现。张某看到,立马捡起来走了。后王某向张某索要,一开始张某拒不承认捡到,后有监控为证,就说自己捡到,不知道是谁的,拒不归还。无奈下王某起诉到法院,张某以涉嫌侵占罪被起诉,最终王某利用法律来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张某却因为侵占罪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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