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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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景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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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需注意这三种情形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8年06月11日|分类:拆迁安置 |295人看过


农村自建房拆迁货币补偿是一种常见的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采取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地价总和的方式。在地方拆迁过程中,拆迁的补偿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房地一起补偿,有的则是分开补偿,还有宅基地根本不给补偿。

  但在拆迁补偿中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形,孟文静和李文谦律师告诉您,哪些情形需要注意,哪些合理的补偿应该争取。快来看看您家是否也符合下列这些情况:

   一、位于城市规划区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增,根据我国2008年制定的《城乡规划法》可知,城市规划区是指因为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并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来划定。如果您的房子位于城乡规划区内,就有希望提升拆迁补偿标准。

  如何得知自己的房屋是否位于城乡规划区之内?可以在网上查询所在市的近期总体规划,判断所在村是否已经被划入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二是可以到当地区县级政府规划部门问。如果位于规划区内,房屋的补偿可以主张按周边相同地段商品房的市场价进行补偿,如果拆迁方单纯只给一个房屋的重置成本价,是不合法的。

二、位于城中村内

城中村一般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法律上的主要特点是房子下面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但是却处于城市中、无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治安管理混乱,外观表象上一般是生活、居住条件差等。鉴于城中村房屋的特殊性,其拆迁补偿最低也要可以周边房子市场价作为拆迁补偿基准价,不能因为是“村”而采用低于周边房子的市场价格的征收费用补偿。

   三、08年以前的无证房屋

对于08年之前的农村新建、翻新、扩建、加建的房屋,虽无审批手续,但是现在拆迁可以获得和有证房一样的补偿的。有的地方政府不论房屋是否构成违建均给予合法补偿,有的政府则为了加快拆迁进度,节约拆迁成本,首先会对此次拆迁范围内的违建进行筛查,针对违建不予补偿或只给予很少的补偿。如果您通过卫星图能证明自家新建、翻新、扩建的房屋是在2008年之前修建的,也应获得和有证房屋一样的补偿。

孟文静和李文谦律师提醒您:合法使用的土地、房屋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作为被征收人应当享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地对于老百姓来讲,是安身立命的财富,若您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权利收到了侵害,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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