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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景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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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拆迁,对评估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8年05月22日|分类:拆迁安置 |395人看过


黄先生在河北某地从事五金销售生意,在当地口碑相当不错。几年前,黄先生为扩大经营规模,对自建商铺进行了翻新扩建,并投入几十万元进行装修。几个月前,由于当地开发项目,黄先生的五金店被划入了征收范围内,可是拆迁方委托的评估公司对黄先生五金店的评估价格非常低,根本不够前期投入的成本,黄先生对此很苦恼。

钻研征地拆迁业务多年的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认为,商铺拆迁的补偿数额,直接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商户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很多时候也是由不合理的评估结果造成的。但是,如果商户不满评估结果,是否只能逆来顺受呢?答案当然不是这样。

首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对评估机构资质核准及其法律责任等做了详细规定,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三个等级,不同资质级别对机构的从业年限、注册资本、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方面的要求均不同。一般而言,一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是最权威的。

其次,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之所以要引入房屋价格评估制度,主要是为了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不是以政府的权力为准,评估机构必须保持中立性,因此,估价机构的信用就值得大家仔细考虑。对于违法失信的评估公司,我们有理由怀疑其作出的评估报告的准确性。

再次,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机构的选定有两个办法,一是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二是征收方组织被征收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或抽签选选定。但是在商铺拆迁过程中,评估公司常常是由征收方单方委托,商户往往都不知道自己有选择评估公司的权利,这与《评估办法》的规定是相违背的。

最后,《评估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受人干预,不得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如果存在这些情形,商户有权不认可该评估结果。

综上所述,商铺评估需要考虑到区位、建筑结构、新旧程度等各项因素。如果评估结果与合理预期相去甚远,商户们可以从评估机构的资质、信用、选定方式等方面入手,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

商铺拆迁因涉及产权性质、经营许可、税收、消防等各方面,往往比较复杂,专业律师的帮助不可或缺。更多商铺拆迁的问题,欢迎您前来咨询,李文谦和孟文静带领的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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