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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景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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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人签了字,承租企业遭强拆该如何维权?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7日|分类:行政 |353人看过


实践中,大部分企业都是以承租人的身份从事生产经营。那么,如果租赁的土地和房屋遭遇征收,所有权人与征收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是承租企业因与所有权人在补偿分配上存在争议拒绝腾退,而征收方却直接对厂房设施了强拆,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企业该如何维权呢?

想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知道,承租企业在征收过程中能够获得哪些补偿。承租企业作为承租户,是实际的生产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租企业可以获得搬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装修补偿等。对于这部分补偿,承租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割之诉,要求所有权人支付一定的相关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如果征收方在与所有权人签订补偿后,及时支付了补偿款,那么其实施拆迁的行为并不一定违法。但是征收方在实施强拆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按照《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履行对承租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点交接、登记造册等法定程序,则构成了程序违法。对于违法拆迁造成的这部分损失,承租企业可以要求征收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此,钻研企业拆迁业务多年的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提醒广大承租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明确约定征收时的补偿额分割问题,避免到时候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影响企业的后续发展。另外,在进行拆迁谈判的过程中,承租企业应当主动参加到谈判中,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对企业拆迁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将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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