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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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景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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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前加盖房屋是否能得到补偿款?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6日|分类:拆迁安置 |684人看过


西安航天城东、西康高速西,有个兆伍村,现在有上千户人家。几乎家家都将原来的2层楼加盖成6层楼或7层楼。除了往上“长”,房子还往两边扩,到了见缝插针,寸土必盖房的程度。村民说,五年前就听说要拆,家家便开始加盖,但至今没有确切的拆迁计划。

待拆迁城中村加盖六七层,这样的房屋还会给赔偿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即房屋征收范围确定之后,被征收人如果在征收范围之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针对增加的部分原则上是不予以赔偿的。此时间节点为:征地公告颁布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征收部门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颁布拆迁公告之日起,房屋纳入拆迁范围,被拆迁人若在该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该增加的部分将得不到补偿款。

联系兆伍村的情况,有关部门并未颁布拆迁公告等文件,因此房屋的征收范围实际上并没有正式确定。因此本文观点认为,兆伍村村民的加盖行为系在拆迁公告颁布,即房屋征收范围确定之前,只要加盖的房屋手续完备,并不属于违章建筑,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不过在此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要提醒广大读者:“肆意加盖”的行为不可取,一味地扩建房屋,甚至用棚、砖加盖房屋,只为增加房屋面积,也未必能得到您想要的补偿,因为这样的房屋存在被认为是“违章建筑”的可能性,在办理相关手续及申请拆迁补偿款时的难度也将加大。拆迁补偿款是您在拆迁中应得的合法权益,只要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您同样可以获得满意的补偿款,肆意加盖则可能让您丧失维权基础,有可能是得不偿失。

关于拆迁补偿款的问题,若您有任何疑问,可以百度“李文谦律师”或“孟文静律师”搜索我们的联系方式,我们将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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