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夫妇为方便儿子上学,在某市购买了一套学区房。该房地理位置极其优越,附近有市重点小学、市重点中学,且交通便利。不料,最近小区里总是传出这里的房屋要拆迁的消息,赵某夫妇很担心,如果房屋拆迁,儿子上学不便怎么办?后该小区拆迁的消息被证实,政府在小区内张贴了征收公告,并在该小区居委会的配合下作出了补偿方案。赵某夫妇希望孩子还能在原来的学校上学,于是选择了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那么,他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此,本案中,赵某夫妇有权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在选择产权调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查看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征收人用于调换的房屋基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征收人已经是调换房屋的所有权人,这种情况权属明确,风险较小;另外一种是新房,其他开发商建设的,征收人已经与该开发商达成合作协议,一部分新房留下来用于房屋征收的产权调换,这种情况,被征收人还需要与房屋的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入住等手续。征收人对房屋是否有处置权,是产权调换的关键,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没有处置权,则不可能实现产权调换。二是要明确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及房屋质量等问题。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对被征收人的利益有着重大的影响。综上所述,赵某夫妇可以参照如上分析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孟文静和李文谦律师建议:房屋产权调换是房屋征收补偿的一种方式,当事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应该注意要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所处地段、市场价值、房屋质量等问题,同时还应知道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有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的义务。如果您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了问题,或不懂得怎么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