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经过苦苦追求,终于和李某结婚。为了给李某一个惊喜,张某将父母给自己准备的婚房加上了李某的名字。然而世事难料,两人的婚后生活不尽如人意,双方都产生了离婚的打算。后来,李某听说他们所住的这栋小区已经列入了拆迁规划,政府也已经将拆迁公告张贴了出来。如果将来拆迁,拆迁补偿款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个人共同所有。共同所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共同所有权,或者根据其对该不动产或动产占有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对于共有关系的界定规则,本法第一百零三条做出了规定,即当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此对共有房屋如何补偿,我们首先应该区分房屋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赵某与李某有夫妻关系,是房屋共同共有人;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赵某与李某共同享有对补偿款的所有权,且在双方婚姻关系终止前,无重大理由不得分割。而按份共有人则一般以合同关系加以维系,各共有人应按合同约定各自享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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