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济南专车司机陈超使用滴滴打车软件,将两名乘客从八一立交桥送至济南西客站,被济南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济南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2015年3月18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于4月15日开庭。
由于双方对作出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争议较大,法院当庭未作出宣判。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分别在2015年6月、9月以及12月三次延期。今年7月初,负责审理此案的市中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卫东介绍,全国“专车第一案”再次被延期。
7月28日下午3时,随着《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获得明确。今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
记者联系陈超的代理律师李文谦,他表示,对于陈超的案子,他们一直持有较为乐观的态度,“目前从出台的新政来看,我们持续保持乐观的态度。”而对于很多外界人士猜测该案之所以不判是因为新政尚未出台,李文谦表示对此不便发表意见,“但新政本身对网约车这种出行方式还是积极肯定的,这确实也是我们持续保持乐观的一个理由。”李文谦认为,此次新政的出台,对于整个出行市场的影响是颠覆性的,促进了互联网+出行,回归了市场主导,使网约车从法律的“灰色地带”走到了阳光下,使得大家出行更加高效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