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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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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欠款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14人看过

  夫妻间的欠款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夫妻间的欠款协议有效力,民法典中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夫妻间的欠款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欠款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因二人是否结为夫妻或者离婚而有所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夫妻之间的欠款纠纷案例:

  2010年5月10日,王先生声称自己因做生意需用钱,立下字据向杨女士借了10万元钱。后来杨女士经常帮王先生的忙,王先生希望两人能结伴走完后半辈子。同年11月30日,杨女士与王先生领取了结婚证。杨女士称,就在两人结婚20天后,王先生再次向她提出借2万元钱。因王先生头一次借的钱还没有还,杨女士便让丈夫写下借条,注明借款两万元,并约定2012年2月22日,王先生还给妻子两万元钱。但到今年5月,王先生还是没有还钱。杨女士一气之下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丈夫将借她的12万元钱还给她。最后在郑晓丽律师的调解下,双方庭下调解了,毕竟是夫妻。

  王先生向杨女士写有借据,王先生应该还这笔钱。王先生第二次向杨女士借钱时,虽然两人已是夫妻,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18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首先,如果夫妻俩在婚前没有对各自财产作相关约定,而杨女士又不能证明婚后借的钱是婚前所有,那么就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王先生享有两万元钱一半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王先生可以只还一半的钱。

  其次,如果杨女士能证明丈夫在婚后借的两万元钱属自己婚前所有,那么王先生就该将此钱全部还给杨女士。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王先生该还多少钱还应视所借钱的用途和其所产生的收益用途而定。如果王先生将婚后借的两万元或这两万元钱所产生的收益都用于家庭生活,杨女士就与王先生一起成了共同债务人,杨女士便有一半的还款义务,也就是说,王先生可以只还这两万元钱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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