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腾锋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19**********

  • 执业机构: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680人看过

  当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时,若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承认买卖合同的存在,另一方当事人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来证明合同的成立呢?那么,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广东知明律师指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其中直接证据包括:

  以要约和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经为对方所接受的证据;以合同的形式定力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的合同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并为对方所接受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等,也可以作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据。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即规定,当事人没有书面合同,乙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券按确认书等该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乙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与认定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