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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解散公司诉讼?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2日|分类:公司法 |437人看过

  什么是解散公司诉讼?广东知明律师指出,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一)、解散公司诉讼的原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都不具有原告资格,不能提起司法解散诉讼。

  (二)、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公司。原告以外的其他股东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三)、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同时具备):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a.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解散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

  (2)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应予准许。

  (3)人民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经人民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股份转让或者注销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4)人民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5)人民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什么是解散公司诉讼?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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