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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可以随时解散公司吗?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2日|分类:公司法 |450人看过

     法人可以随时解散公司吗?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具体的规定如下。

  法人可以随时解散公司吗?

  民法典对公司法人是否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没有作出规定。但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六十九条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的区别

  (一)公司因破产而清算,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二)公司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自然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由此可见,清算人选,有法定的(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但具体由哪种股东担任,《公司法》未作明示,有选任的(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指定的。

  (三)公司因强制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至于"有关主管机关"之性质,《公司法》未作明示。

  另外,《公司法》第196条规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法人可以随时解散公司吗?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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