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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套路贷广州诈骗罪刑事辩护律师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4年07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22次举报

谨防套路贷广州诈骗罪刑事辩护律师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日常生产生活中,由于资金周转问题,难免都会有资金需求的问题。随着借贷关系的频繁出现,有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寻找捞钱的机会。作为一名普通大众,要谨防被套路。那该如何去分辨,哪些“套路贷”是涉嫌违法犯罪的?

第一,看出借人出借的客观行为,有无异常。一般来说,“套路贷”中广泛存在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使用各种名目的“违约金”、“保证金”等与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或是“阴阳合同”等合同。一旦合同多样,名目多样,且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应保持谨慎。

第二,看相关转账是否有违常理,不合逻辑。“套路贷”中存在刻意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借款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在实际情形中,应将借贷限制在“借多少钱,转账多少钱”,不可为了占便宜或是被欺骗,而允许将出借资金进行账外多途径转移,应严格按“合同”办事。

第三,看违约条件是否肆意,主动履约是否存在人为困难。肆意制造违约的陷阱,让借款人违约,各种借口收取违约金,或是借款人主动履约时,存在各种人为困境,如出借人突然失联,形成“被动违约”,违约一成,便立即出现,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

第四,有无恶意升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行为人介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人为“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升高借款金额。

第五,“索债”手段多样,无明显强硬的暴力。但是,该类型案件中,以“软暴力”手段居多,或引入专业人士,直接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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