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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认罪认罚后认为量刑过重,此时再委托律师还有用吗?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199次举报

律师13570980701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值班律师”制度。我国的值班律师制度是指,由国家承担相应的经费并且在法院和看守所的要求下,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服务、程序选择、案件处理意见等帮助,而不需要考虑被告人的经济状况或者所涉的案件类型的司法救济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障,被追诉者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能够获得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充分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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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会见,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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