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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打的借条不还怎么办? 可以发律师函吗?广州律师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4次举报

律师13570980701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得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1、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协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2、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3、进行诉前保全,促使对方积极回应。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法律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债权人完全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作出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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