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丽洁律师 07:00-21:59
许丽洁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570980701
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离婚时发现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广州婚姻家庭财产诉讼专业律师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4次举报

律师13570980701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专业资深婚姻家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擅长提供提供婚姻家庭收养继承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诉讼案件(诉前交涉及调解、感情破裂认定、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返还结婚彩礼) 、代理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代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诉前交涉及调解、感情破裂认定、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返还结婚彩礼抚养费纠纷案件、代理继承婚姻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代理同居引起的财产争议、子女抚养争议案件、代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遗嘱继承纠纷、代理婚姻家庭收养继承(含涉外婚姻)遗产继承(含涉外继承)案件等专业法律服务

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1、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离婚时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

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

其实,当事人也不必过于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

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民法典四十七条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3、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律师和法院会帮我查到的?

律师和法院的调查权,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并不是无限的。

 (1)通过我们所操作办理的大量的婚姻案件证明,70%的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转移隐匿财产情况。有的个别案件转移财产数额非常高,情况非常严重。那么受害一方总是寄希望于律师或者法院能够帮助他查询到有关财产转移的情况。

 (2)如果财产被对方转移,我们具体要看究竟是什么类型财产被转移,是否可以查询到。通常如果是房屋、汽车、公司股权、企业投资权益这样的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但是对于存款的查询,如果当事人不能够提供对方具体的身份证号、开户银行的名称、开户帐号,即使委托律师和法院,都没有办法查询到相应的财产。

 (3)婚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民商事案件,很多财产信息是在当事人日常生活中才有可能了解到的。律师和法院的调查能力是受到很大局限。

 (4)所以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重在平日的留心,对于一些信息进行保留,记录和复印。

4、如何应对一方转移财产?

为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注意对方以孝敬长辈等名义将财产转移。

转移现金取证较难,建议对大宗存款设夫妻联名账户,防止一方擅自转移;发觉一方有可能转移财产,尽可能保留对方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等证据。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一方已在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又发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财产转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调查取证,保障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如遇婚姻家事,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许丽洁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13570980701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0.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271分 (优于97.3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410篇 (优于75.97%的律师)

    版权所有:许丽洁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82964 昨日访问量:120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