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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无证据证明存在共同房产怎么办
解答:尽量收集证据,如确实无法获得书名证明或者相关单位查询证明,即采取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证据侧面证明,具体参考下面案例:
【基本案情】
男方和女方已结婚五年,诉讼时二人因家庭矛盾已分居一年半,孩子两周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贷款购买了一处房产(已经交房但没有房产证),除购房贷款外二人没有其他共同债务。
【律师分析】
我所接受女方委托,按女方意愿提出三个诉讼请求:一、要求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二、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年支付孩子抚养费xxx元直至孩子能独立生活止;三、平均分割夫妻共有房产,要求男方向女方一次性支付房屋补偿款xxx元;
针对第一条诉讼请求,开庭时只要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自然就会叛离。对第二条诉讼请求本案女方也有充分的理由得到支持,女方有稳定的工作,有足够的经济收入,女方的学历高于男方,况且孩子出生后几个月男、女双方就开始分居,孩子一直由女方照管,现刚刚两周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孩子应该由女方抚养。对抚养费的给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工作的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法官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居住地的生活水平、支付方的经济能力综合考量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本案的难点是第三条诉讼请求,女方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共同房产的存在,购房合同在男方处,合同上的署名也是男方,购房款还是通过男方父亲的银行卡转给开发商的,还贷也是以男方名义在银行办理的。以律师名义在房管局查询得知该房屋的开发商还没有将此处房产在房管局备案,更有甚者是当事人去开发商处查询购房信息时得知本案房屋已被男方通过中介卖掉。开庭时间迫近,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本案房屋的买主,但买房人不愿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迫于无奈女方只好录音取证。
庭审中男方同意离婚但坚持主张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不承认共同购房的事实,当女方拿出在开庭前最后时刻取得的证据时男方终于无话可说。
【判决结果】
本案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一次性向女方支付卖房款xxx元。
【办案总结】
本案委托人几乎没有任何证据,作为律师既要把握案件本身的法律关系,也要关注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关系,以便发现有利于案件的证据。离婚不是婚姻理想的结果,就算是分手也应该彼此心怀宽容,做不了夫妻还可以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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