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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诈骗罪刑事辩护律师缓刑辩护律师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198次举报

律师13570980701(微信同号)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 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根据法律的规定,实践中就出现了判二缓三,判三缓四的说法,但是这并不是的,比如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也可定为两年半或3年半、四年。

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具备法定条件下,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再考 验 没有犯新罪,违反法律、法规和发现漏 罪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 告的制度。

13570980701-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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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善于攻克辩护难关,对刑事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分析和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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