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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看守所拘留假冒注册商标罪家属能会见吗?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239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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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州海珠区看守所拘留假冒注册商标罪家属能会见吗?广州刑事律师

答:刑事拘留,家属不可以见,只能委托律师去会见。家属可以委托律师。


法律知识:

假冒注册商标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2月22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八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刑事案件律师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见不到亲人和朋友,面对的只有办案人员的讯问,心理上是恐惧的、忐忑的;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力机关,没有人能从容面对,此时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不利、不、不准确的供述和笔录往往就在此时形成。因此,律师的会见对他是一种有力的支撑。所以律师应当时间进行会见。会见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确认羁押看守所的位置、路径及交通方式,是否需要预约会见时间,查询当地看守所有无特殊要求,准备好会见所需要的资料与物品。会见时要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解答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咨询、解答有关讯问的法律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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