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丽洁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570980701
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怎么处理 咨询广州刑事律师 第三看守所会见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131次举报

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怎么处理 咨询广州刑事律师 第三看守所会见

答: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案件律师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见不到亲人和朋友,面对的只有办案人员的讯问,心理上是恐惧的、忐忑的;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力机关,没有人能从容面对,此时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不利、不、不准确的供述和笔录往往就在此时形成。因此,律师的会见对他是一种有力的支撑。所以律师应当时间进行会见。会见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确认羁押看守所的位置、路径及交通方式,是否需要预约会见时间,查询当地看守所有无特殊要求,准备好会见所需要的资料与物品。会见时要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解答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咨询、解答有关讯问的法律咨。

广州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团队。广州刑事专业团队,期间办理过犯罪、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大量案件,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撤销起诉的成功案例,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风险防控,专注于研究罪与非罪、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该律师在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以细致、严谨的态度,专业认真办好每个案件,不遗余力还你自由。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
律师咨询电话:13570980701;微信号:13570980701 ;QQ:1127365324;广州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团队。




许丽洁律师 已认证
  • 13570980701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80.3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6508分 (优于97.1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442篇 (优于73.01%的律师)

版权所有:许丽洁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829194 昨日访问量:124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