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诈骗罪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有用吗 咨询广州刑事律师
答:当事人聘请律师介入案件后,律师通过会见和向办案单位了解情况后,在办案单位向检察院作出呈请批准逮捕决定前,根据案件情况,如果存在不逮捕的可能,要及时向办案单位提交辩护意见。《不提请批准逮捕辩护意见》是律师介入案件后在办案单位表明自己的辩护观点,律师通过会见尽可能详细地全面了解当事人个人信息、案件事实、办案程序等各种有关的信息,强调的是细致、具体、无遗漏,尽可能越详细、越复杂越好。但是给公、检、法的法律文书必须言简意赅,切中要害,要谈最重要的辩点,要对信息进行提炼筛选,更强调的是说理和说服,要用简要的语言和法律逻辑思维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力求说服办案人员。撰写《不提请批准逮捕辩护意见》的意义,在实质性意义上,有些案件有特别充分的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羁押的理由,可以直接争取取保候审或释放。
律师建议尽早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见不到亲人和朋友,面对的只有办案人员的讯问,心理上是恐惧的、忐忑的;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力机关,没有人能从容面对,此时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不利、不、不准确的供述和笔录往往就在此时形成。因此,律师的会见对他是一种有力的支撑。所以律师应当时间进行会见。会见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确认羁押看守所的位置、路径及交通方式,是否需要预约会见时间,查询当地看守所有无特殊要求,准备好会见所需要的资料与物品。会见时要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解答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咨询、解答有关讯问的法律咨。
广州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团队。广州刑事专业团队,期间办理过犯罪、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大量案件,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撤销起诉的成功案例,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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