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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故意伤害罪鉴定为轻伤判多久 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1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189次举报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许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注意事项以及应有的权利,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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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是上学的年纪,却早已辍学混迹于酒吧。因同伴赴约迟到就发生口角,进而拳脚相加,最终付出惨痛代价。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1月12日2时许,被告人崔某和被害人陈某玲因陈某玲赴约迟到的问题,在沙县某酒店门口发生争吵,双方发生推扯。后续到达门口的被告人秦某及同案人陈某涵(另案处理)、牛某颖(另案处理)看见后,对崔某和陈某玲进行了劝阻。在劝阻的过程中,秦某、陈某涵、牛某颖和崔某认为,陈某玲迟到在先,态度嚣张在后,便把陈某玲拖至酒店旁的一花圃处实施殴打。经鉴定,陈某玲的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崔某、秦某于2020年8月14日主动到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投案。到案后,二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陈某玲各类经济损失60000元,均取得了被害人陈某玲的谅解。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秦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被告人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崔某、秦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崔某、秦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结果及悔罪表现,沙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广州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团队。广州刑事专业团队,期间办理过犯罪、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大量案件,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撤销起诉的成功案例,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风险防控,专注于研究罪与非罪、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该律师在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以细致、严谨的态度,专业认真办好每个案件,不遗余力还你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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