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可以协商决定吗?
可以。
二岁以下子女归女方抚养吗?
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为保证其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这是一般原则。
父母双方因抚养权发生争执时法院如何判决?
父母双方协商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可以吗?
如双方协商一致,且对子女健康成长并无不利的,可予予准许。
离婚时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抚养权问题?
父母离婚就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在父母条件相同时,法院会考虑子女意见。
二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如何确定?
发生争执的,法院优先考虑具备下列条件的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固原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吧?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院子女抚养费考虑哪些因素?
1、子女生活、学习、就医的需要。
2、.父母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按照收入的20-3.%,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抚养费支付方式怎么判决?
1、双方协商数额,由另一方给抚养人一次性支付。
2、.定期给付,按月、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止。。
抚养费经法院判决后,因子女患病或上学实际上需要超过判决数额的,可否起诉增加?
可以。
离婚父母对子女抚养费支付到何时为止?
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的法定抚养义务到子女成年是止,即子女年满十八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育费。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样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探视权能否强制执行?
探视权是一种亲权,是难以强制执行的。
父母离婚时子女财产如何处理?
父母离婚时,依法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所占份额进行分割,不能分割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侵犯子女合法的财产权利。
在分割财产时,应坚持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离婚后养父母应不应向养子女支付抚养费?
应按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何种情形可要求减免抚养费?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情形出现时,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抚养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判决履行支付义务的。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主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的。
抚养权与抚养费定下来就不能改变吗?
不是。
可以协商变更,达到法定条件时,也可以通过诉讼来变更。
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粥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诳;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理由需要变更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可以随意给离子改姓吗?
不能,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的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无探视权?
法律对此未予明确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权,应该从父母的探视权簭中得以行使,不能单独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义提起探视权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