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成年子女能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吗?

2023年03月09日 | 发布者:张秋菊 | 点击:185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聂女士咨询:家中老人因种种原因与子女关系恶化,子女无法忍受,能不能通过公证或与老人签订协议的方式解除父母子女关系,将来亦不对老人承担赡养义务。  &nb

       聂女士咨询:家中老人因种种原因与子女关系恶化,子女无法忍受,能不能通过公证或与老人签订协议的方式解除父母子女关系,将来亦不对老人承担赡养义务。

       张秋菊律师: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

      《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成年子女与亲生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因双方关系恶化而解除;成年子女也不能因关系恶化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张秋菊律师 入驻9 近期帮助过:7547 积分:15997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张秋菊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张秋菊律师电话(13395655353)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39565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