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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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商标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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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约定了律师费,法院会支持吗?

发布者:张秋菊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9日|分类:债权债务 |2085人看过


 卢先生咨询:我借给朋友30万元,借条上写明如他到期不能还钱,另需承担我聘请律师的费用、诉讼费、调查费等一切费用。现在朋友到了还款期限不还钱,请问我请律师的费用,能找对方要吗?

       

        张秋菊律师: 可以。如果双方已在借条中明确约定由借款人承担律师费,且向法院提供了委托代理合同和律师费发票,您主张律师费由对方承担,即不违反双方的约定亦不违反法律规定,该约定有效,法院会支持您的主张,由借款人承担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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