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的故事一般发生在亲戚朋友或熟人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实际购房人和登记权利人都会向法院演绎不同的故事,让法官相信自己说的是真的。
法院在审查此类纠纷时,在对房屋真实归属审查时主要基于:1,购房经过:双方分别来举证说明基于什么原因购房,由谁进行选房、购房的洽谈过程,签约履行的具体细节,只有真实经历过的才能把每一个环节说的滴水不漏,编的总会有情节对不上;2,购房款的出资情况:主张为实际权权利人的借名人是否进行了出资,相关出资是否属于借款或赠与等其他法律关系;3,房屋的使用或管理情况:房屋购买后由谁实际使用管理、物业费用由谁缴纳?4,房屋重要凭证的留存情况:房屋的购买合同、购房发票、税收缴纳凭证等重要文件由谁保管、5,当事人之间有无书面约定,6,证人证言:借名买房一般发生在熟人朋友亲戚之间,知道事情发生经过一般不会只有原被告双方,一般还会有其他朋友或熟人知悉。
通过以上6个方面双方的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调查,法院基本对是否时借名买房以及谁是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一般都会相对比较清楚的认识或形成心证。
但实际能支持将房产过户到实际购房人名下还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
1,是否属于权利有限制的房屋,比如经济适用房,必须等到限制交易期限届满才可以过户,所以实际权利人只能等期满后另行起诉;
2,查明借名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如果没有,即使认定原告属于实际购房人,登记过户的请求也可能得不到支持;
3,对是否涉及案外人的权利,比如房屋是否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第三人的过户登记问题;
如果借名人无法获得物权,对房屋进行折价分割或变价分割就是不得不考虑的可行性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