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伟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车主要求赔5万遭拒绝,4S店被告后赔280万!

发布者:刘军伟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320人看过

       现在汽车真的是越来越普及了,买过车的车主应该都知道买车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买到自己满意的车子那真是自己的福分,买到不好的车子那自己从今以后就跟着遭罪了,这样的说法一点都不夸张。近来就有一位杭州的车主杨女士在买车的时候发生了一件糟心事,车主杨女士要求赔5万遭拒绝,4S店被告后赔280万!所幸的是事情的结局是好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是怎么回事吧。


据杨女士反映,自己是在2月份去杭州的某家4S店买了辆奔驰CLS,在买车的时候自己也是跑了好几家4S店最终决定在这家4S店买的,这家4S店的价格还算可以,看着也比较正规,就很快的办好了各种合同提了车。可是当提车回家之后问题就来了。

杨女士在提车一个星期之后去车管所上牌,本来是胸有成竹的,觉得自己马上就能上完牌开着车上路了,可是没想到最让杨女士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杨女士的这辆奔驰CLS的轮胎是更换过多次,本来应该是19英寸的轮胎,可是杨女士的轮胎却是18英寸的轮胎。


根据有关规定,改装过的车子不能上牌。杨女士当时就被震惊到了,自己才买的一个星期的车子居然会存在这样的问题,猫腻一定是出在4S店那里。于是车主杨女士就跟家人一块儿找上了4S店,4S店对这件事拒不承认,杨女士找来了消费者协会协商4S店将杨女士的车胎更换成原厂并赔偿5万元也遭到了4S店拒绝。


杨女士实在是气不过,于是自己就把这家4S店告上了法庭,经过对此审判,最终判定杭州这家4S店确实存在欺诈销售行为,所以根据有关规定4S店除了要把车款退给车主之外,还有赔付3倍的车款以及各项费用,加起来差不多280万了


律师点评: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等价值较高的消费品时,一定要特别注意,对于购买的车辆有特殊要求的,或者经营者作出特别保证的,建议一定形成书面文件写在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可以作为有效的维权证据,通过聘请专业律师,解决相关争议。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