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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追诉时效的几个问题?

作者:谢嘉骏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4次举报


刑法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
 
一、超过追诉时效的,无论出现在诉讼的哪一阶段,都应当由正在负责追究的司法机关终止诉讼程序,不再往下一个诉讼阶段移送。根据情况,在公、检、法环节分别应依法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不是“无罪”)处理。(刑事诉讼法第15条)
 
二、追诉时效的延长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通缉未归案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只要未归案,就一直会收到公安机关的追逃,所以不要有侥幸心理
 
三、追诉时效起算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注意: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一般不能理解为结果出现之日、既遂之日。对于玩忽职守犯罪,由于系不作为犯,结果发生之时,即“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之日就是犯罪成立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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