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庆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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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安家》二手房买卖常见问题及风险防范(第四集)

发布者:闫庆莉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365人看过

最近大家有没有追热播剧《安家》?作为一名房产专业律师,在追剧过程总是禁不住用法律思维看剧中每一个单元故事。基于此,我们今天一起聊聊故事里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发生的问题及风险。开始我们的律师说法《安家》第四集。


第四集:《安家》剧中一次性全款买房的不多,大多买房款支付方式约定按揭贷款,如果按揭贷款办不来,责任咋承担?


答:根据按揭贷款办不来的原因区别对待。

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而未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且就此约定了替代性履行方式,买方未履行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由买方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如确因房贷政策变化导致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直接影响买受人的履约能力时,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则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卖房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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