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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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诉前期限一般要多久

作者:姜华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88次举报
2019-11-19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姜华律师是湖北玖辉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致公党党员,理论功底深厚,实践操作经验丰富。为湖北经视跨天专栏、热线合作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玖辉铭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120********45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湖北玖辉铭律师事务所
1420120********45 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