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律师刘旭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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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政策要点总结

发布者:税务律师刘旭旭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3日|分类:税务 |8401人看过

  2023年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新的纳税政策了!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2023年第1号文,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现将要点总结如下:

  一、按月度纳税的,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其中,销售额是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按分摊后的金额确定销售额。

  二、月度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纳税人开专票的,不能免税,专票税率是3%;适用1%征收率的,开专票税率1%,但纳税人可以放弃优惠选用3%税率。

  四、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五、月度纳税还是季度纳税,纳税人可自由选择,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刘旭旭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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