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律师

  • 执业资质:1511320**********

  • 执业机构:四川蜀信(南充)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父母给婚后子女转款买房,到底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发布者:张辉律师|时间:2022年11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418人看过

在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子女婚后买房时父母出资,除书面明确表示赠与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2019)京民申2635】、【(2017)川民申4120号】)

另一种观点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所给付的首付款的性质,一方主张系夫妻共同借款,一方主张系父母对于自己一方的赠与,在双方均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时,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2015)京一中民再终字第07430号】)

此前,各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因没有明确法律司法解释的参考,审理结果也不相同。

但是,202111《民法典》施行之后,对于此类案件的判决倾向,有了清晰的认识。

首先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精神,直接转引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即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