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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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两种方式的优缺点分析

发布者:张辉律师|时间:2022年11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784人看过


第一种、协议离婚

优点:省时【顺利的情况下】、经济

我们知道,只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即准予离婚。只是要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过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手续。

缺点:离婚协议易起争议、冷静期的问题

虽然协议离婚程序便捷,省时又经济,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首先,对协议离婚的准备阶段的要求就比较严格了,比如夫妻双方必须对离婚的意思达成一致,并对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达成协议。而协议离婚之后,离婚协议的履行靠的是当事人自觉遵守与履行,这就容易反悔产生争议,这时如果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还需到法院进行诉讼。

其次,为避免夫妻草率离婚,民法典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就让冷静期经过后的结果扑朔迷离,不排除一方存在反复同意与反悔的情况,这就导致原本省时的程序变得不再省时。

第二种、诉讼离婚

优点:争取权益,有效解决纠纷

  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缺点:诉讼拖累,影响感情

对一些协商无法解决的离婚争议,通过诉讼可以有效解决,但是从诉讼离婚的程序上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经受长时间的诉讼拖累也就不可避免了。加之,将离婚案件通过法庭解决,也就意味着双方撕破脸皮,难免加深夫妻双方的敌对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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