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认为只要按时发工资就好,对于签不签劳动合同感到无所谓。直到发生纠纷,需要用到劳动合同来证明来证明劳动关系时,才发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那么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呢?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以下证明: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服装”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其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在参加工作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上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