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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发布者:刘文玉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481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超过这个年龄的人员依然在公司、企业工作。那么,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在签订劳务协议时,应要求协议对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在工作中受伤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在工作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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